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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現(xiàn)了騙保行為,應找哪個部門投訴或舉報?
人社部社保中心: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對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進行舉報、投訴。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wèi)生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和財政部門、審計機關對屬于本部門、本機構職責范圍的舉報、投訴,應當依法處理;對不屬于本部門、本機構職責范圍的,應當書面通知并移交有權處理的部門、機構處理。有權處理的部門、機構應當及時處理,不得推諉。”
因此,您可選擇上述部門進行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