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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公安廳、局治安(戶政、人口管理)總隊(局、辦),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公安局治安總隊:
2018年4月4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進一步減少涉企收費,降低實體經(jīng)濟成本,其中涉及居民身份證工本費政策調整。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會議精神,現(xiàn)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準確把握政策。根據(jù)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工本費。各地要準確把握政策,部署各戶籍派出所、戶政辦證大廳嚴格執(zhí)行調整后的居民身份證工本費收費標準。對于4月1日后已收取的群眾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工本費,要全額退還群眾,并做好解釋說明工作。
二、落實經(jīng)費保障。各地要積極向公安廳、局黨委匯報居民身份證工本費收費政策調整相關情況,爭取重視和支持。要加強與省(區(qū)、市)財政廳、局的溝通協(xié)調,將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居民身份證部分足額落實到位,確保居民身份證制發(fā)工作正常運轉。
三、合理安排生產(chǎn)。各地要根據(jù)因停征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工本費可能出現(xiàn)的領證小高峰,提前安排人員力量和制證材料,積極做好居民身份證受理、制作各項準備,確保滿足群眾辦證需求,避免出現(xiàn)因準備工作不到位造成群眾無法正常領證情況。
有關工作情況請及時報我局。
公安部三局
2018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