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政府信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編制形成《汝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本機關依據(jù)相關職責和法規(guī)行使行政職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之外,凡與經(jīng)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原則上《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汝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http://kidkii.cn/以及依法指定的政府信息查閱場所查閱。
目錄編排體系:汝州市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按分類導航區(qū)、檢索區(qū)和目錄內容顯示區(qū)編排設計。分類導航區(qū)提供主題和體裁分類查詢功能;檢索區(qū)提供信息標題和索取號的查詢方式;目錄內容顯示區(qū)根據(jù)信息基本屬性顯示索引號、單位、類別、公開內容、公開時間、詳細信息等項目內容。索引號是公眾獲取政府信息原文的號碼;單位是具體負責提供該信息的單位名稱;類別是信息所屬的類別名稱;公開內容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標題;公開時間是政府信息的生成時間;詳細信息為政府具體信息頁面網(wǎng)址,點擊可查看詳細內容。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市政府信息公開包括市政府層面的信息公開和市政府各工作機構的信息公開。市政府辦公室負責向社會主動公開下列市政府層面的主要信息:
(一)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
(二)機關職能、機構設置、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lián)系方式、負責人姓名;
(三)規(guī)劃綱要、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專項規(guī)劃、區(qū)域規(guī)劃等;
(四)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統(tǒng)計信息;
(五)辦理行政許可和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的依據(jù)、條件、程序以及辦理結果;
(六)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依據(jù)、條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機關認為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
(七)財政預算、決算信息;
(八)行政事業(yè)性收費項目及其依據(jù)、標準;
(九)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十)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
(十一)扶貧、教育、醫(y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y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十二)突發(fā)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十三)環(huán)境保護、公共衛(wèi)生、安全生產(chǎn)、食品藥品、產(chǎn)品質量的監(jiān)督檢查情況;
(十四)公務員招考的職位、名額、報考條件等事項以及錄用結果;
(十五)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
(一)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jīng)濟安全、社會穩(wěn)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二)涉及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機關不得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三)行政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開。
(四)行政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zhí)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開。
(二)公開形式:
1.汝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kidkii.cn/);
2.“汝州政府網(wǎng)”政務微博、“汝州政府網(wǎng)”政務微信;
3.政府信息現(xiàn)場查閱點:
(1)汝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辦公室,辦公地址:汝州市丹陽中路268號市政府辦公樓409房間;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50,下午15:00--17:00;辦公電話:0375-6890505;
(2)汝州市行政服務大廳政務公開專區(qū)(辦公地址:汝州市廣成東路與農(nóng)業(yè)路交叉口東北角電商大廈;工作時間: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聯(lián)系電話:0375-6655666)。
(3)汝州市檔案館(辦公地址:汝州市丹陽中路268號老黨校院內;開放時間: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上班時間;聯(lián)系電話:0375-3331211)。
4.其他:報刊、廣播、電視等。
(三)公開時限: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guī)對政府信息公開期限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四)工作機構:汝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推進、指導、協(xié)調、監(jiān)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市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辦具體承辦本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事宜。
1.辦公地址:汝州市丹陽中路268號市政府辦公樓409房間;
2.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00-12:00;14:30-17:30(冬季)15:00-18:00(夏季),節(jié)假日除外;
3.聯(lián)系方式:電話:0375-6890505;郵編:467599。電子郵箱:xxgkb307@163.com(本郵箱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咨詢及有關意見建議,不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請查看第二部分“依申請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本機關申請獲取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時,應當向本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提出。根據(jù)《條例》精神,本機關依申請?zhí)峁┬畔r,一般不承擔為申請人對現(xiàn)有政府信息進行加工、分析的義務。
(一)受理機構:汝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辦公室。聯(lián)系電話:0375-6890505;通訊地址:汝州市丹陽中路268號市政府辦公樓409房間;郵政編碼:467599;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節(jié)假日除外);電子郵箱:xxgkb307@163.com(本郵箱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咨詢及有關意見建議,不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請查看第二部分“依申請公開”)。
(二)申請內容: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聯(lián)系方式、通信地址;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4.受理機關名稱。
申請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應當提供委托代理證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請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選1至5名代表提交申請,并提供推舉證明材料。
(三)申請方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1.信函申請。通過信函提出申請,應填寫《汝州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書面《申請表》可從汝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政府信息公開-市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依申請公開”欄目下載打印。)并在信封正面明顯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本機關只接收中國郵政寄件。
2.書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本機關受理機構申請獲取政府信息,并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書寫有困難的可由本機關代為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公地址:汝州市丹陽中路268號市政府辦公樓409房間;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8:00-12:00;14:30-17:30(冬季)15:00-18:00(夏季),節(jié)假日除外;聯(lián)系電話:0375-6890505。
3.網(wǎng)頁申請。請登錄汝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政府信息公開-依申請公開”欄目,按照頁面提示在線填寫《申請表》并提交。
(四)申請答復:
1.答復期限: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jīng)汝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辦負責人同意,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本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上述規(guī)定的期限內。
經(jīng)補正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期限自本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
需繳納信息處理費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期限從申請人完成繳費次日起重新計算。
2.答復說明: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按照所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情形分別作出答復: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jīng)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依據(jù)《條例》有關規(guī)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jīng)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并說明情況。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lián)系方式。
??(6)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chǎn)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guī)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
(五)收費事宜:本行政機關依申請?zhí)峁┱畔⒉皇杖≠M用。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shù)量、頻次明顯超出合理范圍的,本行政機關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有關規(guī)定收取信息處理費。申請人應當在收到收費通知次日起20個工作日內繳納費用,逾期未繳納的視為放棄申請,行政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六)注意事項:
1.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收到申請時間。申請人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提交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申請人以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簽收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以平常信函等無需簽收的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于收到申請的當日與申請人確認,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申請人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雙方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3.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形式進行的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本機關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zhí)幚?/span>。
三、監(jiān)督和救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